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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茂名高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公告

    2021年茂名高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公告

    2021-09-06 14:34:52 来源:广东人才招聘网 作者:易职邦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茂名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茂名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高新区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2021年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二)

      二、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4.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即为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特殊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具体详见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所聘岗位相关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择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09:00至1月27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 “2021年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mmgxsyzp/)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月2日8:30至2月4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 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317室(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受理时间1天。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加5分,报考七迳镇事业单位加10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报考岗位中限定需要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界定,以服务单位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合同期内的社保缴费凭证为依据。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请考生密切留意。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占80%,写作占20%)。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组织人事局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茂名高新区政务网公布。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因上述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②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 ③身份证件; ④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 ⑤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⑥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 ⑦报考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至⑦依次排序出示给工作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高新区政务网公告。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结束

      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不达到合格成绩的,不

      列为体检对象。

      (五)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茂名高新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

      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区组织人事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东茂名高新区政务网发布公告(http://www.mmht.gov.cn/)。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考点,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如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

      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3年或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2)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本次招聘结合我区工作需要,利用辖区内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招聘,获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将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获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7.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8.联系方式:茂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

      联系电话:0668—2158091;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茂名国家高新区办公大楼317室。


    原标题:2021年茂名高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gdrc.org.cn/show-3890-43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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