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东人才招聘网!本站提供广东招聘、广州、深圳找工作信息,致力于打造广东人事|技能人才|就业为一体的广东人才市场,网上求职招聘就上广州深圳人才招聘网!

网站地图

广东人才招聘网

广东站[切换城市]
  • 职位
    • 公司
    • 职位
  • 广东 广东人才招聘网>服务大厅
    个人服务 企业服务
    广州市 河源市 梅州市 清远市 韶关市 云浮市 阳江市 茂名市 湛江市 汕尾市 揭阳市 潮州市 汕头市 惠州市 肇庆市 江门市 珠海市 中山市 东莞市 佛山市 深圳市

    汕头集体户口

      全面放开我市落户限制,市外人员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的具体条件为:

      (一)居住就业入户

      1、合法所有权房屋人员入户。在汕头市具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户口。

      2、租赁房屋人员入户。在汕头市租赁在住建部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的人员,本人可以申请登记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

      3、经常居住就业创业人员入户。在汕头市经常居住的就业创业人员,本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二)回原籍人员入户

      原籍为汕头市的外省市人员,本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三)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市外人员可申请投靠本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户口在我市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除外)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登记。

      (四)人才引进入户

      1、学历型人员入户。取得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留学归国人员,本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2、工作调动(录用、聘用)入户。经我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招收、录(聘)用、调入的人员或认定的急需人员,或在汕的中央、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本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3、受表彰人员入户。受区、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英雄模范、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受市人社部门通报表扬的优秀异地务工人员等,本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4、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定居入(复)户(含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定居并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以及经批准在我市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居民,可以申请入(复)户。

      5、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境)复户(含高层次人才)。原本市户籍公民因留学、探亲等原因在国外居住较长时间,但一直未取得居留权,内地户口已经注销,申请返回原居住地定居的,可以申请恢复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入户

      被我市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入本市学校学生集体户。

      (六)随军家属入户

      驻我市部队服现役或服务的军官、干部、士官,经师(旅)级以上部队的政治机关批准的家属,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七)复员、退役、转业军人入(复)户

      符合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离退休军人安置规定的,本人及其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八)其他可以入户情形

      1、收养登记入户。我市户籍人员合法收养的子女,可申请随该人员登记入户。

      2、宗教教职人员入户。经民族宗教部门批准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刑满释放、假释人员复户。历史遗留的原籍我市且被判处徒刑、已经被注销户口人员,因刑满释放、假释可以申请回原籍恢复户口。

      4、符合国家、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办理入(复)户的其他情形。

      放开中心城区与非中心城区、

      非中心城区之间的户口迁移限制

      汕头市内各区县户口迁移实行同一行政区域户籍管理,但城镇区域户口迁入乡村区域户口需符合申请人在乡村区域实际居住、有合法房产或直系亲属投靠规定。

      积极稳妥推进“汕潮揭”户籍准入互认

      我市先行先试,在办理户口迁入中承认潮州、揭阳两市居住证、社保缴纳与汕头市同等待遇;符合潮州、揭阳两市户籍准入的人才引进、工作调动等入户条件且在汕头市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建立社区公共集体户口制度

      汕头市各基层街道(镇)政府要在辖区社区村(委)地址设立公共集体户,方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人员在社区公共集体户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单位集体户。

      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公安局、发改局、教育局、人社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领导和协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各区县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相应的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机制。

      (二)落实政策措施。市公安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新旧政策措施的衔接,把握好过渡期,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法制保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进一步健全户籍制度改革领域法律法规,清理妨碍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准确解读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及时总结、大力宣传各地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群众了解、支持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广东兼职招聘

    • 扫码下载APP

      广东人才招聘网APP
    • 扫码进小程序

      广东人才招聘网小程序

    服务信息

    联系电话: 18123687850 王老师

    服务时间:08:00-18:00

    广东省人才网 | 广东招聘网 | 深圳人才招聘网 | 广州招聘网 | 深圳人才网

    Copyright 2012-2022 广东人才招聘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5号之三1202单元资质公示

    版权所有:广州传爱科技有限公司

    ICP证:粤ICP备2020104033号 粤公网安备44010602010326号

    技术支持:江西易职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关注公众号

    服务时间08:00-24:00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招聘交流群

    招聘交流群

    微信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面试通知

    收藏

    简历

    足迹

    微信求职

    关注公众号

    掌握最新求职动态

    微信公众号

    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

    随时随地找工作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