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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人才网:应届实习生发生社保纠纷怎么办?

    广东人才网:应届实习生发生社保纠纷怎么办?

    2022-07-13 11:08:32 来源:广东人才招聘网 作者:易职邦 点击量

    【导读】广东人才招聘网社保纠纷栏目为求职者提供怎么处理社保纠纷问题以及常见案例,今天就为大家讲讲广东人才网:应届实习生发生社保纠纷怎么办?感兴趣的话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纠纷怎么办


      广东人才网:应届实习生发生社保纠纷怎么办?

      实习生公司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险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以上就是社保纠纷怎么办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关于广东人才招聘信息,请关注【广东易职邦】公众号,我们每天及时为大家公布各岗位的兼职、全职招聘信。找工作,就来广东人才招聘网(www.gdr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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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广东人才网:应届实习生发生社保纠纷怎么办?

    文章链接:https://www.gdrc.org.cn/show-3988-82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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